全國服務熱線:021-66025666
時間:2021-09-25瀏覽量: 作者:金融時報(北京)來源: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行政許可的決定,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8月9日發布了《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業務操作細則》(以下簡稱《操作細則》)。
相關業內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取消行政許可是適應同業拆借市場發展新階段的必要舉措,而制定并公布同業拆借市場業務操作細則是對同業拆借市場入市流程的進一步規范。下一步,將進一步強化同業拆借交易的事中、事后監管,完善同業拆借市場管理規則,提升同業拆借市場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發揮同業拆借市場在金融市場中的基礎作用。
四大核心調整優化入市流程
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按照國務院的相關文件和《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操作細則》共涉及四大方面的核心內容。
聯網流程方面,符合《同業拆借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金融機構直接向交易中心提交聯網材料;而交易中心收到金融機構提交的完整材料進行形式核對后五個工作日辦理完成聯網手續并向市場公告,金融機構即可開展同業拆借交易。
此外,境外人民幣清算行進入同業拆借市場的,也直接向交易中心提交聯網材料;金融機構辦理更名或退出同業拆借市場的,也直接向交易中心提交材料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中心僅對金融機構提交的聯網信息、財務數據、財務報表、書面說明等材料做形式核對,金融機構應對其向交易中心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限額調整流程方面,拆借期限管理屬于《管理辦法》規定的風險管理措施。行政許可取消后,交易中心依據《管理辦法》要求和金融機構提供的財務指標計算拆借限額,用于交易系統進行事前風險控制;金融機構需要調整拆借限額的,也直接向交易中心提交相關財務報表,交易中心據此在交易系統中進行調整。
信息披露要求方面,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證券公司應當按照人民銀行相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信托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則按照交易中心制定的要求通過同業拆借中心平臺披露信息。
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行政許可取消后,人民銀行不再對金融機構資質情況進行實質判斷,信息披露制度作為市場參與者防范對手方風險機制的重要作用更加凸顯。而目前人民銀行已對證券公司、財務公司作出明確的信息披露要求,《操作規則》延續以往行政許可的具體要求,對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內的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要求作出明確,以保持信息披露要求的延續性和完整性。
履約管理要求方面,為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管理,保障同業拆借市場交易的嚴肅性,《操作規則》要求金融機構應當確保交易信息真實、有效,交易達成后應當按約定履行交易。若出現未按約定履行交易的情形,交易雙方應當在結算日次一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報備。交易中心將履約信息報人民銀行及相關分支機構。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方面表示,《操作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金融機構辦理入市、更名、調整限額、退市等均可根據《操作細則》向直接交易中心提交相關材料。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末,同業拆借市場成員已達1382家,是市場建立之初的28倍,2015年全年成交量達64.2萬億元,是市場建立之初的近300倍,基于同業拆借市場形成的Shibor利率已經成為我國金融市場重要的基準利率。
事實上,人民銀行1996年依托交易中心電子化交易系統建立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網絡以來,順應市場發展需要,逐步建立市場化約束機制和利率定價機制。
與此同時,交易中心不斷完善電子化交易系統建設,極大地提升了市場效率和市場規范度,同業拆借市場步入統一、規范、高效的發展軌道,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市場運行效率不斷提高。
2007年,《同業拆借管理辦法》頒布后,同業拆借市場確立更加開放、透明、市場化的管理框架,引入更多市場化的事中、事后管理手段,逐步取代嚴格的事前管制措施,逐步實現管理手段的市場化轉型。
今年2月3日,國務院在研究論證基礎上取消13項行政許可事項,《銀行業金融機構關于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審批的》亦在列。自2005年1月21日公布實施至今,這項以入市審批為主要內容的行政許可執行時間超過11年。
“同業拆借市場的發展和市場制度的不斷完善,是國務院取消同業拆借市場準入審批制度的重要前提條件,取消行政許可是適應同業拆借市場發展新階段的必要舉措。”上述業內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要求,規范同業拆借市場入市流程,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按照國務院文件和《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制定并公布同業拆借市場業務操作細則,明確了金融機構進入同業拆借市場的流程。下一步,將進一步強化同業拆借交易的事中事后監管,完善同業拆借市場管理規則,提升同業拆借市場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發揮同業拆借市場在金融市場中的基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