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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9-25瀏覽量: 作者:西本新干線來源:
湖北聯誼集團案,由湖北省高院在黃石市中院開庭二審。
2015年8月18日,曾名列中國民企500強的湖北聯誼公司數名高管,因涉一樁高利轉貸案,在湖北省高院受審。湖北省高院未當庭宣判。
兩年半前,聯誼公司董事長高宏震等3名高管因犯高利轉貸罪,一審被判處2至3年有期徒刑(緩刑),聯誼公司被判處罰金300萬元。隨后,聯誼方面上訴,檢方也同時抗訴。
作為聯誼集團的頭羊——聯誼公司,曾在最輝煌的時期年經營收入超過60億元,在中國工貿行業排名第四,中南五省第一。澎湃新聞在湖北武漢走訪發現,從案發至今的5年時間里,隨著數名高管被抓,“本欲宏圖發展”的聯誼集團如今已幾成空殼,公司員工從500人減至20人。
也因該案屬中國大陸首例因典當業務涉刑的案件,涉及金額在偵查初期曾高達令人瞠目的54億元,并經國務院批示,由公安部配合銀監會調查,故備受各方關注。
不過,目前的二審庭審被指存在諸多疑點:被告人在監視居住階段,被控制在兩處賓館內而非自己的住所,偵查機關被指變相羈押;辯護律師還提交證據稱,在案發后的偵查階段,曾有5000萬元聯誼公司的資產被警方劃入公安局銀行賬戶……
“聯誼”往事
成立于1994年的湖北本土企業聯誼公司,曾有過輝煌的業績。公開文獻顯示,它曾在鼎盛時期的年營業收入超過60億元,在中國工貿行業排名第四,中南五省第一。
聯誼公司曾被業內廣泛認為是央企武漢鋼鐵集團最大的代理商。但隨著2007年鋼鐵行業普通低迷的態勢,聯誼公司開始進軍金融和典當行業。
按照《典當管理辦法》規定,注冊的典當公司須有兩個以上法人股東相對控股。資料顯示,聯誼公司自然人股東利用自有資金注冊成立了湖北誼信永和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誼信永和”),并于當日進行了預登記。這意味著,誼信永和與聯誼公司屬兩個獨立的法人。
同年,以聯誼公司為首的數家企業,組成聯誼集團公司,董事長為高宏震。同時,他還是聯誼公司和誼信永和的董事長。
2009年初,同屬聯誼集團旗下的誼信永和與武漢鍇景工貿有限公司相對控股的融泰典當成立,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
“本欲宏圖發展。”一名聯誼集團的高管如是評價。但隨后,一封舉報信改變了這個聯合體的命運。
公開報道顯示,2009年8月,國家審計署駐武漢特派員辦事處接到舉報,稱聯誼公司在典當業務放貸過程中,存在挪用銀行信貸資金行為。
隨后,國家審計署駐武漢特派員辦事處對舉報事由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論認為,2007年8月至2009年10月,聯誼公司通過關聯企業湖北誼信永和投資有限公司及武漢鍇景工貿有限公司對外辦理資金拆借業務累計發生額19.658億元,其中挪用銀行信貸資金12.618億元,并因此獲取高額利益。澎湃新聞注意到,這筆挪用的銀行信貸資金后被認定為5483萬元。
一審判決書顯示,因湖北民生典當公司曾與誼信永和有過合作,這家同樣位于武漢的本土企業也被查,數名高管被控制。兩家企業被偵查機關認定的涉案資金高達54億元。
由于涉及金額巨大,國家審計署駐武漢特派員辦事處遂將審計結論作為要情上報國家審計署和國務院。后經批示,該案由公安部配合銀監會調查處理。
2010年7月,湖北省公安廳將此案指定由黃石市公安局偵辦。2010年8月26日,高宏震及總經理、財務總監、監事會主席等聯誼公司數名高管被控制。經過多次補充偵查后,2011年11月,黃石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和高利轉貸罪將該案移交檢方。
2011年12月7日,湖北省黃石市檢察院認為“聯誼集團違反國家規定,未經中國銀監會批準,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涉嫌非法經營罪及高利轉貸罪”,對聯誼公司及高宏震等八名公司高管提起公訴。
據澎湃新聞了解,該案所涉及的非法經營罪曾逐級報請至最高法,但未能批準。2013年1月,董事長高宏震等3名高管,因犯高利轉貸罪被判處2至3年有期徒刑(緩刑),聯誼公司被判處罰金300萬元。
被告人二審提交新證據,欲自證無非法轉貸
聯誼公司方面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黃石市檢察院也提出抗訴,認為幾名被告人沒有認罪卻被判處緩刑,一審量刑過輕。同時,他們又加上了之前未被認定的“非法經營罪”。
2015年8月18日,湖北省高院二審開庭審理該案。
控辯雙方的焦點在于:是否構成高利轉貸罪和非法經營罪。
聯誼公司方面向法庭提交了一組新的證據,欲證明檢方此前指控的6筆當金并非是信貸資金。
“我們調取了檢方指控的6筆信貸資金和6筆當金在銀行的底單,它們之間并不重合。”聯誼公司方面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中稱。
檢方對這組證據的真實性沒有提出質疑,但認為“這組新證據要以原始證據為主。”
“聯誼集團違反國家規定,未經中國銀監會批準,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涉嫌非法經營罪。”在非法經營罪方面,檢方認為,聯誼公司實際上是通過操縱融泰典當,從而達到非法經營的目的。
辯護律師認為,這是主體認定的錯誤。“集團對統一管理的其他公司體現意志,是需要具備法人資格的母公司聯誼公司實現的。聯誼公司并不等同于聯誼集團,這是兩個概念。”
同時,辯護律師認為,控股融泰典當的、同屬聯誼集團旗下的誼信永和與武漢鍇景工貿有限公司無典當資質,但并不妨礙融泰典當開展典當業務的正當性。
“如果檢方的邏輯成立,意味著所有典當行的法人股東都涉嫌犯罪,因為他們并不具備典當資質。”
非法證據排除:公司員工訊問筆錄作為證據
在二審庭審階段的質證環節,檢方提供的三組證據引來雙方激辯。
辯護律師認為,在偵查初期,除任武漢市武昌區人大代表的高宏震外,其他嫌疑人均被黃石警方監視居住。“但這些嫌疑人并沒有呆在自己的住所內,而是被統一控制在兩個賓館里。”律師指責黃石警方變相羈押。
同時,筆錄顯示,在變更為刑拘措施初期,上述幾名嫌疑人并未在看守所內接受訊問,而是被提至黃石市公安局及某分局的訊問室內做了筆錄。
辯護律師認為,因程序違法的供述,應當予以排除。
檢方則稱,程序上的瑕疵并不能否認整個供述筆錄的合法性。“有嫌疑人的簽字就能證明供述的真實性。”
雙方在質證階段的另一個爭議焦點,是檢方提交的一組電子證物。
庭審顯示,這組證物是從聯誼公司員工電腦中提取的電子文檔等。
聯誼公司方面認為,這組電子證物不具有法定提取程序,“既沒有提取人、提取時間的記錄,也沒有對涉事電腦的勘驗筆錄。”黃石檢方沒有對此回應。
湖北省高院沒有當庭宣判。
5000萬元涉案款劃入警方賬戶
值得一提的是,在二審法庭調查階段,辯護律師提出,在本案偵查階段,聯誼公司銀行賬戶上的5000萬元,被劃入黃石市公安局銀行賬戶。辯護律師還當庭出示了黃石市公安局打的收條。
“這樣一筆屬性單一的資金,凍結就可以了,為什么要劃入公安賬戶?”辯護律師當庭提出。但檢方和法庭均未做出回應。
據澎湃新聞了解,這筆資金沒有隨案提交至檢察院和法院,目前下落不明。
隨著高管“全軍覆沒”,聯誼集團幾成空殼。
高宏震向澎湃新聞稱,此前聯誼集團旗下的13家公司,目前只有儲運公司還在勉強運營,其他公司已處于停滯階段。位于武漢市的公司總部,兩層辦公樓也于今年4月以2000余萬元的價格出讓。
“恍如隔世。鼎盛時期的聯誼集團,曾擁有500多名員工,現在只有20個人。”高宏震說。